2021年全國體育行業總規模與提升值數據公告
國家統計局 國家體育總運彩 買法局
經核算,2021年全國體育行業總規模(總產出)為31175億元,提升值為12245億元。與2020年比擬,體育行業總產出增長139(未扣除價錢因素,下同),提升值增長141。
從內部構成看,體育辦事業提升值為8576億元,占體育行業提升值的比重為700,比去年提高13個百分點。體育用品及關連產物制造提升值為3433億元,占體育行業提升值的比重為280,比去年降落13個百分點。體育園地設施建設提升值為236億元,占體育行業提升值的比重為19,比去年降落01個百分點。
從增長速度看,跟著全民健身和體育比拼事件的有序覆原,疊加2020年基數運彩朋友較低因素,體育行業實現較快增長。與去年比擬,體育比拼演出事件提升值增長261,體育健身休閑事件提升值增長211,體育園地和設施控制提升值增長277,體育經紀與代辦、廣告與會展、演出與設計辦事提升值增長219。以非接觸性事件為主的體育傳媒與信息辦事提升值維持較快增長,增速為199。
附注:
1指標辯白
體育運彩 投注時間行業總產出,指一個國家所有常住單元在一定期間內生產的所有體育貨物和辦事的代價。
體育行業提升值,指一個國家所有常運彩 經銷商證號 退水住單元一定期間內進行體育行業生產事件而創建的提升值。
常住單元指在我國經濟領土范圍內具有經濟益處中央的經濟單元。
生產是指在機構單元擔當、管理和控制下,應用勞動和資金等要素,創建新的貨物和辦事產出的事件。
2核算分類
體育行業核算分類采用《體育行業統計分類(2019)》。《體育行業統計分類(2019)》是《國民經濟產業分類》(GBT 4754-2017)的派生分類,是對《國民經濟產業分類》(GBT 4754-2017)中相符體育行業特征的有關事件的再分類。
體育行業核算采用兩級核算分類。第一級分類依照事件特色分為體育用品和關連產物制造運彩 贏錢業,體育園地設施建筑業和體育辦事業三大類。第二級分類是在第一級分類的根基上,細化為178個國民經濟產業小類。
3核算想法及數據起源
體育行業總產出和提升值采用生產法和收入法核算。
核算所需的數據重要起源于三大部門。一是普查資料和專項查訪資料,包含有全國經濟普查資料、全國體育行業專項查訪資料等;二是國家統計局統計資料,包含有國民經濟核算資料、有關技術統計年報資料等;三是行政控制資料,如國家體育總局的部分統計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