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廣州凡拓數字創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了招股說明書,擬創業板上市,公然發行不過份255834萬股,占發行后總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
《國際金融報》發明,凡拓數創的歷史前沿存在一起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件。
看不懂的出資
據了解,凡拓數創成立于2024年,由伍穗穎、柯茂旭、李泳出資設立。
截至招股說明書簽署日,伍穗穎、王筠合計持有凡拓數創4299%的股權,且上述運彩 代購兩者為夫妻關系,因此兩人皆為凡拓數創的實控人。
時期,在凡拓數創近20年的發展中,公司有一次出資十分特別。
招股說明書顯示,2024年7月,凡拓數創股東會通過議決,批准新增注冊資源490萬元。
然而,上述的出資來歷為伍穗穎等6名股東向外部中介機構借款,并委托外部中介機構支付予凡拓數創。
那麼,為何伍穗穎等6名凡拓數創的股東要向外部中介機構借款?
加倍令人不解的是,凡拓數創在招股說明書中表示,上述新增注冊資源在驗資完工后凡拓數創將該筆款項支付予外部中介機構。同時,截至2024年12月,伍穗穎等6名股東已通過為凡拓數創墊付運營費用、銀行轉賬等方式償還了上述借款。
對此,一位注冊管帳師向表示,凡拓數創的上述表述令人看不懂,其表述中主要的是驗資完工后的時間點究竟是在何時,若是在2024年12月之前,那麼,凡拓數創存在抽逃出資的場合,這是嚴重不合規的,但上述驗資若是在2024年12月,則沒有任何疑問。
那麼,上述凡拓數創的出資究竟存不存在抽逃出資的場合?
需要指出的是,2024年12月27日,伍穗穎通過銀行轉賬方式向凡拓數創支付490萬元以夯實上述增資款。
對此,上述注冊管帳師表示,從凡拓數創的表述看,無論是什麼時候驗資,上述490萬元的注冊資源均是在2024年12月就已完工。
那麼,為何伍穗穎還要在2024年12月再增補上述490萬元的注冊資源?上述注冊資源背后究竟存在何種黑幕?
第四季度的主要
資料顯示,凡拓數創是數字創意產品及數字一體化辦理方案的綜合提供商,始終致力于將數字專業與文化創意相混合,應用3D可視化專業及數字多媒體集成專業,提供3D數字內容制作、軟件開闢、綜合設計、系統集成等一站式數字創意服務,廣泛應用到建筑設計、廣告宣傳、文化文博、科教科普、聰明城市、產城文旅、文體活動等領域。
2024年-2024年和2024年1-6月,凡拓數創差別實現營業收入3103547萬元、4104859萬元、5503527萬元、2396181萬元,凈利潤差別為271786萬元、358405萬元、527018萬元、98421萬元。
可以看出,在上述時間段內,凡拓數創的業績展示連續上升的趨勢。
從產品上看,凡拓數創重要擁有靜態數字創意服務、動態數字創意服務、數字呈現及系統集成服務等3大產品,此中教導期內,數字呈現及系統集成服務產生的銷售收入差別為1720623萬元、2416881萬元、4059914萬元、1987673萬元,差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55%、5894%、738%、8297%,為其重要的收入來歷。
也便是說,得益于主業的增長,凡拓數創的業績才能維持連續上升的趨勢。
實際上,凡拓數創的業績重要來自第四季度。
招股說明書顯示,2024年-2024年,凡拓數創第四季度產生的銷售收入差別為16473萬元、1685955萬元、2824927萬元,差別占當期主營業務收入的5314%、4112%、5135%,每年至少有四成的收入是來台灣運彩規則簡單自第四季度。
對此,凡拓數創表示,一般而言公司上半年為銷售淡季,下半年為銷售旺季,下半年營業收入占全年的比重較高;而從公司成本結構來看,人員工資、房租等部門成本、費用則相對發作相對平衡,從而凈利潤程度可能存在一定的季候性。因此,公司同一年內各季度利潤不均衡。假如季候性波動擴大,將對公司全年經營產生較大不利陰礙。
披露不及時
除了上述場合之外,還發明,凡拓數創還曾存在對賭協議未及時公布的場合。
凡拓數創曾于2024年5月在新三板掛牌。
2024年3月,德乾投資、盈峰投資、萬向創投對凡拓數創進行了增資,且均與凡拓數創及其控股股東、實際管理人簽署了涵蓋對賭協議等特殊投資條款的相關增補協議。
然而,對于上述對賭協議,凡拓數創卻未在定向發行的申報文件和披露文件中及時披露其簽署的涉及對賭等特殊條款的認購協議。
對此,凡拓數創表示,對于上述對賭協議公司及運動彩券app相關人員存在被玩運彩攻略網站股轉公司采取相應監管措施及規律處分的風險。
還發明,凡拓數創及其子公司還存在不少的行政處罰。
招股說明書顯示,2024年1月,凡拓數創因發票丟失被天河區國家稅務局罰款20元。
2024年1月,成都凡拓因未按期申報企業所得稅被成都市錦江區國家稅務局罰款200元。
2024年2月、3月,凡拓數創先后3次因發票丟失被天河區國家稅務局合計罰款60元。
2024年4月,凡拓數創因公司辦公室裝修功課時,外部施工功課人員未配戴安全帽及電源線拖地無敷運彩購買注意事項設,被廣州市天河區安全生產監視控制局向作出警告,并處15000元罰款的行政處罰。
2024年5月,成都凡拓因未按期解決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被成都市錦江區場所稅務局罰款200元。
2024年8月,凡拓數創因發票丟失被國家稅務總局廣州市天河區稅務局罰款20元。
2024年3月,凡拓數創北京分公司因印花稅購銷合同未按期進行申報被國家稅務總局北京市朝陽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罰款1000元。
2024年7月,凡拓數創因發票丟失被天河區國家稅務局罰款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