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趙先生的老婆姓李,他給2歲的女兒取了萬姓。當他玩運彩投注技巧給女兒辦入戶手續時,卻遭到了公安戶籍部分的謝絕,原因是按有關法律,子女只能選擇隨父姓或隨母姓。莫非公民沒有給子女選擇姓氏的自由嗎?趙先生對公安戶籍部分的說法極度不滿。
趙先生通知,他爺爺原玩運彩報馬仔賠率先是一個孤兒,后來隨村里一戶人家姓趙。爺爺長大完婚后,入贅奶奶家。奶奶姓萬,趙先生的父親出生后,隨奶奶家姓萬。當趙先生出世后,父親又給取趙姓。2年前,趙先生的女兒出生100天時,他的父親去世了。為了紀念父親,趙先生又想把女兒改回萬姓。
上年趙先生被公司派往國外,后來又被派駐天津。最近他特意告假回海口給女兒辦入戶手續。但趙先生咨詢了龍華區辦證中央及省市公安部分的戶籍科,得到的答復均是:除非趙先生的女兒隨父母姓趙或姓李,否則不能解決入戶手續。有關人士還給趙先生發起,假如他非要給女兒姓萬,可以采取另二種設法。一是趙先生自己把姓氏改成萬姓;另一種想法是女兒先隨父或母姓,等女兒長大到18歲時再自己提出改為萬姓。但是趙先生說:自己改姓疑問多多,學歷、存折、股票等等都會面對極度麻煩的改名困難。女兒長大后再改姓同樣面對這些疑問。
就此咨詢了省公安廳治安處戶籍科。該科擔當人辯白說,按《婚姻法》制定,子女可以隨父或隨母姓。子女隨父母之外的姓氏沒好朋友運彩圈有法律根據,公安部分無法給趙先生的女兒解決入戶手續。該擔當人還對說:這是我們第一次遭遇這種事情。趙先生假如仍有問題,還可以繼續與我們進行溝通。
邊圓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君以為,我國現有法律并沒有不准公民取父母之外的姓氏,因此趙先生應該可認為自己運彩開獎日期的女兒取萬姓。他介紹說,現在我國《婚姻法》第22條制定:子女可以隨父姓,可以隨母姓。《民法通則》第99條制定: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意、採用和按照制定變更自己的姓名、不准他人干涉、盜用、冒充。李君律師說,公民取姓名時,只要不妨害國家、團體及他場中投注 運彩人長處,不傷風化、不違背社會公德,應該可以取父母之外的姓氏。同時他還以為,公民姓名權是公民很主要的人格權利,沒有特殊的原因,不應隨意更換姓名,否則不僅給自己增添不必須的麻煩,還給有關部分的控制帶來不便。
(報料人:趙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