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 (1995年8月29日第八屆全國人民典型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 依據2009年8月27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典型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次會議《關于改動部門法條的決擇》第一次改正 依據2016年11月7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典型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關于改動〈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等十二部法條的決擇》第二次改正 2022年6月24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典型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五次會議校訂) 目次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全民健身 第三章 青少年和學校體育 第四章 競技體育 第五章 反激動劑 第六章 體育結構 第七章 體育行業 第八章 保障前提 第九章 體育仲裁 第十章 監視控制 第十一章 法條義務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增進體育事業,弘揚中華體育精力,培養中華體育文化,成長體育運動,加強人民體質,依據憲法,訂定本法。 第二條 體育任務堅定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堅定以人民為中央,以全民健身為根基,遍及與提高相交融,推進體育事業平衡、充裕成長,推動體育強國和康健中國建設。 第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將體育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成長安排。 第四條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主管全國體育任務。國務院其他有關部分在各別的職責范圍內控制關連體育任務。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體育任務。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其他有關部分在各別的職責范圍內控制關連體育任務。 第五條 國家依法保障公民平等介入體育事件的權力,對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等加入體育事件的權力賜與獨特保障。 第六條 國家擴張公益性和根基性公眾體育辦事供應,推進根本公眾體育辦事均等化,逐步健全全民蓋住、普惠共享、城鄉一體的根本公眾體育辦事體系。 第七條 國家采取財務支持、協助建設體育設施等舉措,攙扶革命老區、民族地域、邊疆地域、經濟欠發財地域體育事業的成長。 第八條 國家勉勵、支持優秀民族、民間、風俗傳統體育項目標挖掘、收拾、保衛、推銷和首創,固定期限舉行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 第九條 開展和加入體育事件,應該遵循依法合規、坦誠守信、尊重科學、因地制宜、勤儉節儉、保障安全的原理。 第十條 國家優先成長青少年和學校體育,堅定體育和教育混合,文化吸取和體育磨練調和,體能與人格并重,增進青少年普遍成長。 第十一條 國家支持體育行業成長,完善體育行業體系,規范體育市場秩序,勉勵擴張體育市場供應,拓寬體育行業投融資渠道,增進體育花費。 第十二條 國家支持體育科學研討和專業首創,培育體育科技人才,推銷利用體育科學專業成績,提高體育科學專業程度。 第十三條 國家對在體育事業成長中做出突出功勞的結構和自己,依照有關規定賜與嘉獎和獎勵。 第十四條 國家勉勵開展對外體育交際,弘揚奧林匹克精力,支持介入國際體育運動。 對外體育交際堅定孑立自主、平等互利、互相尊重的原理,維護國家主權、安全、成長益處和尊嚴,守規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合約。 第十五條 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地點周為體育宣揚周。 第二章 全民健身 第十六條 國家實施全民健身戰略,構建全民健身公眾辦事體系,勉勵和支持公民加入健身事件,增進全民健身與全mlb 明星賽直播民康健中職 line 直播深度混合。 第十七條 國家倡導公民樹立和踐行科學健身理念,自動吸取健身常識,積極加入健身事件。 第十八條 國家踐諾全民健身方案,訂定和實施體育磨練尺度,固定期限開展公民體質監測和全民健身事件局勢查訪,開展科學健身開導任務。 國家創設全民健身任務調和機制。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固定期限結構有關部分對全民健身方案實施場合進行考核,并將考核場合向社會公然。 第十九條 國家履行社會體育開導員制度。社會體育開導員對全民健身事件進行開導。 社會體育開導員控制設法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規定。 第二十條 場所各級人民執政機構和有關部分應該為全民健身事件提供必須的前提,支持、保障全民健身事件的開展。 第二十一條 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元和工會、共產主義年輕團、婦女聯盟會、殘疾人聯盟會等群團結構應該依據各別特色,結構開展日常體育磨練和各級各類體育運動會等全民健身事件。 第二十二條 住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以及其他社區結構應該交融實質,結構開展全民健身事件。 第二十三條 全社會應該關懷和支持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加入全民健身事件。各級人民執政機構應該采取舉措,為未成年人、婦女、老年人、殘疾人安全加入全民健身事件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三章 青少年和學校體育 第二十四條 國家履行青少年和學校體育事件增進方案,健全青少年和學校體育任務制度,培養、加強青少年體育健身意識,推進青少年和學校體育事件的開展和遍及,增進青少年身心康健和體能健壯。 第二十五條 教育行政部分和學校應該將體育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范圍,將到達國家學生體質康健尺度要求作為教育講授評估的主要內容,培育學生體育磨練習性,增加學生體育素養。 體育行政部分應該在教授體育常識技巧、結構體育培訓、舉行體育比賽事件、控制體育園地設施等方面為學校提供開導和協助,并合作教育行政部分推動學校運動隊和高程度運動隊建設。 第二十六條 學校必要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課,確保體育課時不被占用。 學校應該在體育課講授時,結構病殘等不同凡響體質學生加入合適其特色的體育事件。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該將在校內開展的學生課外體育事件納入講授方案,與體育課講授內容相銜接,保障學生在校時期每日加入不少于一小時體育磨練。 勉勵學校組建運動隊、俱樂部等體育培訓結構,開展多種格式的課余體育培訓,有前提的可組建高程度運動隊,培育競技體育后備人才。 第二十八條 國家固定期限舉行全國學生(年輕)運動會。場所各級人民執政機構應該交融實質,固定期限結構當地區學生(年輕)運動會。 學校應該每學年至少舉行一次全校性的體育運動會。 勉勵公眾體育園地設施免費向學校開放採用,為學校舉行體育運動會提供辦事保障。 勉勵學校開展多種格式的學生體育切磋事件。 第二十九條 國家將體育科目納入初中、高中學業程度測驗范圍,創設相符學科特色的評估機制。 病殘等不同凡響體質學生的體育科目評估,應該充裕斟酌其體態局勢。 第三十條 學校應該創設學生體質康健查驗制度。教育、體育和衛生康健行政部分應該增強對學生體質的監測和考核。 第三十一條 學校應該依照國家有關規定,配足及格的體育老師,保障體育老師享受與其他學科老師等同待遇。 學校可以設立體育指導者員崗位。mlb 季後賽 賽程 學校優先聘用相符關連前提的優秀退役運帶動從事學校體育講授、培訓事件。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該依照國家有關尺度部署體育園地、設施和設備,并固定期限進行查驗、維護,適時予以除舊。 學校體育園地必要保障體育事件需求,不得隨便占用或者挪作他用。 第三十三條 國家創設健全學生體育事件不測侵害保險機制。 教育行政部分和學校應該做勤學校體育事件安全控制和運動侵害危害防控。 第三十四條 幼兒園應該為學前兒童提供適宜的室內外事件園地和體育設施、設備,開展相符學前兒童特色的體育事件。 第三十五條 各級教育督導機構應該對學校體育實施督導,并向社會公布督導匯報。 第三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分、體育行政部分和學校應該結構、率領青少年加入體育事件,預防和管理青少年近視、肥胖等不佳康健局勢,家庭應該予以合作。 第三十七條 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率領和規范企業事業單元、社會結構和體育技術人員等為青少年提供體育訓練等辦事。 第三十八條 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應該對適齡學生依法實施責任教育,并依據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訂定的講授培訓大綱開展業余體育培訓。 教育行政部分應該將體育運動學校的文化教育納入控制范圍。 各級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在園地、設施、資本、人員等方面臨體育運動學校予以支持。 第四章 競技體育 第三十九條 國家增進競技體育成長,勉勵運帶動提高競技程度,在體育比賽中創建優異成果,為國家和人民奪取榮譽。 第四十條 國家增進和規范職業體育市場化、職業化成長,提高職業體育比賽本事和競技程度。 第四十一條 國家增強體育運動學校和體育傳統特點學校建設,勉勵、支持開展業余體育培訓,培育優秀的競技體育后備人才。 第四十二條 國家增強對運帶動的培育和控制,對運帶動進行愛國主義、團體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以及德行、綱紀和法治教育。 運帶動應該積極加入培訓和比拼,團結協作,勇于供獻,堅韌拼搏,不停提高競技程度。 第四十三條 國家增強體育培訓科學專業研討、開闢和利用,對運帶動履行科學、文明的培訓,維護運帶動身心康健。 第四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障運帶動承受文化教育的權力。 體育行政部分、教育行政部分應該保障處于責任教育階段的運帶動辦妥責任教育。 第四十五條 國家依法保障運帶動抉擇注冊與切磋的權力。 運帶動可以加入單項體育協會的注冊,并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切磋。 第四十六條 國家對優秀運帶動在就業和升學方面賜與厚待。 第四十七條 各級人民執政機構增強對退役運帶動的職業技巧訓練和社會保障,為退役運帶動就業、創業提供開導和辦事。 第四十八條 國家履行體育運動程度品級、指導者員職稱品級和裁決人專業品級制度。 第四十九條 典型國家和場所加入國際、內地重大體育比賽的運帶動和運動隊,應該依照公然、公正、擇優的原理選出和組建。 運帶動選出和運動隊組建設法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規定。 第五十條 國家對體育比賽事件履行分級分類控制,具體設法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規定。 第五十一條 體育比賽履行公正競爭的原理。 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和運帶動、指導者員、裁決人應該守規體育德行和體育比賽條例,不得弄虛作假、營私舞弊。 嚴禁任何結構和自己應用體育比賽從事賭博事件。 第五十二條 在中國境內舉行的體育比賽,其名稱、徽記、旗幟及吉利物等標志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予以保衛。 未經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等關連權力人允許,不得以營利為目標采集或者流傳體育比賽事件現場圖片、音視頻等信息。 第五章 反激動劑 第五十三條 國家倡始康健文明、公正競爭的體育運動,制止在體育運動中採用激動劑。 任何結構和自己不得結構、逼迫、誘騙、唆使、勾引體育運動加入者在體育運動中採用激動劑,不得向體育運動加入者提供或者變相提供激動劑。 第五十四條 國家創設健全反激動劑制度。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會同衛生康健、教育、公安、工信、商業、藥品監管、交通運輸、海關、農業、市場監管等部分,對激動劑疑問實施綜合治理。 第五十五條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擔當訂定反激動劑規范。 第五十六條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會同國務院藥品監管、衛生康健、商業、海關等部分訂定、公布激動劑目次,并動態調換。 第五十七條 國家設立反激動劑機構。反激動劑機構及其查驗人員按照法定步驟開展查驗,有關單元和人員應該予以合作,任何單元和自己不得插手。 反激動劑機構依法公然反激動劑信息,并承受社會監視。 第五十八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結構開展反激動劑宣揚、教育任務,提高體育事件介入者和公共的反激動劑意識。 第五十九條 國家勉勵開展反激動劑科學專業研討,推銷進步的反激動劑專業、器材和想法。 第六十條 國家依據締結或者加入的有關國際合約,開展反激動劑國際配合,實行反激動劑國際責任。 第六章 體育結構 第六十一條 國家勉勵、支持體育結構按照法條法紀和章程開展體育事件,推進體育事業成長。 國家勉勵體育結構積極加入國際體育切磋配合,介入國際體育運動條例的訂定。 第六十二條 中華全國體育總會和場所各級體育總會是團結各類體育結構和體育任務者、體育喜好者的群眾性體育結構,應該在成長體育事業中施展作用。 第六十三條 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是以成長體育和推進奧林匹克運動為重要工作的體育結構,典型中國介入國際奧林匹克事情。 第六十四條 體育科學社會集體是體育科學專業任務者的學術性體育社會結構,應該在成長體育科技事業中施展作用。 第六十五條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是依法註冊的體育社會結構,典型中國加入相應的國際單項體育結構,依據章程參加中華全國體育總會、派典型充當中國奧林匹克委員會委員。 全國性單項體育協會擔當相應項目標遍及與提高,訂定相應項目專業規范、比拼條例、集體尺度,規范體育比賽事件。 第六十六條 單項體育協會應該依法維護會員的正當權益,積極向有關單元反應會員的觀點和建議。 第六十七條 單項體育協會應該承受體育行政部分的開導和監管,健全內部治理機制,訂定產業條例,增強產業自律。 第六十八條 國家勉勵成長青少年體育俱樂部、社區健身結構等各類自治性體育結構。 第七章 體育行業 第六十九條 國家訂定體育行業成長安排,擴張體育行業規模,加強體育行業活力,增進體育行業高質量成長,知足人民群眾多樣化體育需要。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創設執政機構多部分配合的體育行業成長任務調和機制。 第七十條 國家支持和規范成長體育用品制造、體育辦事等體育行業,增進體育與康健、文化、旅游、養老、科技等混合成長。 第七十一條 國家支持體育用品制造業首創成長,勉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采用新專業、新工藝、新質料,增進體育用品制造業轉型升級。 國家培養健身休閑、比拼演出、場館辦事、體育經紀、體育訓練等辦事業態,提高體育辦事業程度和質量。 相符前提的體育行業,依法享受財務、稅收、地盤等優惠政策。 第七十二條 國家完善職業體育成長體系,拓展職業體育成長渠道,支持運帶動、指導者員職業化成長,提高職業體育的成熟度和規范化程度。 職業體育俱樂部應該健全內部治理機制,完善法人治理組織,充裕施展其市場主體作用。 第七十三條 國家創設健全區域體育行業調和互意圖制,推進區域間體育行業物質切磋共享,增進區域體育調和成長。 國家支持場所施展物質優勢,成長具有區域特點、民族特點的體育行業。 第七十四條 國家勉勵社會資金投入體育行業,建設體育設施,開闢體育產物,提供體育辦事。 第七十五條 國家勉勵nba 討論有前提的高級學校建置體育行業關連技術,開展校企配合,增強職業教育和訓練,培育體育行業技術人才,形成有效支撐體育行業成長的人才團隊。 第七十六條 國家完善體育行業統計體系,開展體育行業統計監測,固定期限發行體育行業數據。 第八章 保障前提 第七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將體育事業經費列入本級預算,創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成長相安適的投入機制。 第七十八條 國家勉勵社會氣力成長體育事業,勉勵對體育事業的捐贈和資助,保障介入主體的正當權益。 通過捐贈資產等方式支持體育事業成長的,依法享受稅收優惠等政策。 第七十九條 國家有關部分應該增強對體育資本的控制,任何單元和自己不得侵占、轉用、扣留、克扣、私分體育資本。 第八十條 國家支持通過執政機構買入辦事的方式提供公眾體育辦事,提高公眾體育辦事程度。 第八十一條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應該依照國家有關規定,依據本行政區域經濟社會成長程度、人口組織、環境前提以及體育事業成長需求,策劃照顧,優化部署各級各類體育園地設施,優先保障全民健體態育園地設施的建設和部署。 第八十二條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將本行政區域內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建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成長安排、國土空間安排,未經法定步驟不得改變。 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安排設計和竣工驗收,應該征求本級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觀點。 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設計和建設,應該相符國家無障礙環境建設要求,有效知足老年人、殘疾人等特定群體的無障礙需要。 第八十三條 新建、改造、擴建棲身社區,應該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同步安排、設計、建設用于住民日常健身的配套體育園地設施。 第八十四條 公眾體育園地設施控制單元應該公然向社會開放的設法,并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等履行優惠。 免費和低收費開放的體育園地設施,依照有關規定享受津貼。 第八十五條 國家推動體育公園建設,勉勵場所因地制宜成長特點體育公園,推進體育公園免費開放,知足公民體育健身需要。 第八十六條 國家勉勵充裕、合乎邏輯應用舊廠房、倉庫、老舊商務設施等閑置物質建設用于公民日常健身的體育園地設施,勉勵和支持機關、學校、企業事業單元的體育園地設施向公共開放。 第八十七條 任何單元和自己不得侵占公眾體育園地設施及其建設用地,不得擅自拆除公眾體育園地設施,不得擅自變更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性能、用處或者妨礙其正常採用。 因不同凡響需求暫時占用公眾體育園地設施過份十日的,應該經本級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批准;過份三個月的,應該報上一級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批準。 經批準拆除公眾體育園地設施或者變更其性能、用處的,應該按照國家有關法條、行政法紀的規定先行擇地重建。 第八十八條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創設全民健身公眾園地設施的維護控制機制,領會控制和維護義務。 第八十九條 國家成長體育技術教育,勉勵有前提的高級學校培育指導者員、裁決人、體育老師等各類體育技術人才,勉勵社會氣力依法開展體育技術教育。 第九十條 國家勉勵創設健全運帶動傷殘保險、體育不測侵害保險和地方義務保險制度。 大型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應該和介入者談判投保體育不測侵害保險。 高危險性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應該投保體育不測侵害保險。 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者應該投保體育不測侵害保險和地方義務保險。 第九章 體育仲裁 第九十一條 國家創設體育仲裁制度,及時、公平解決體育糾紛,保衛當事人的正當權益。 體育仲裁依法孑立進行,不受行政機關、社會結構和自己的插手。 第九十二條 當事人可以依據仲裁協議、體育結構章程、體育比賽條例等,對下列糾紛申請體育仲裁: (一)對體育社會結構、運帶動控制單元、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依照激動劑控制或者其他控制規定作出的中止參賽資歷、中止賽事成果、禁賽等處置決擇不服發作的糾紛; (二)因運帶動注冊、切磋發作的糾紛; (三)在競技體育事件中發作的其他糾紛。 《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規定的可仲裁糾紛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停仲裁法》規定的勞動爭議,不屬于體育仲裁范圍。 第九十三條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按照本法結構設立體育仲裁委員會,訂定體育仲裁條例。 體育仲裁委員會由體育行政部分典型、體育社會結構典型、運帶動典型、指導者員典型、裁決人典型以及體育、法條專家構造,其構造人數應該是單數。 體育仲裁委員會應該設仲解雇名冊。仲解雇具體前提由體育仲裁條例規定。 第九十四條 體育仲裁委員會裁決體育糾紛履行仲裁庭制。仲裁庭構造人數應該是單數,具體構造設法由體育仲裁條例規定。 第九十五條 勉勵體育結構創設內部糾紛解決機制,公正、公平、高效地解決糾紛。 體育結構沒有內部糾紛解決機制或者內部糾紛解決機制未及時處置糾紛的,當事人可以申請體育仲裁。 第九十六條 對體育社會結構、運帶動控制單元、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的處置決擇或者內部糾紛解決機制處置結局不服的,當事人自收隨處理決擇或者糾紛處置結局之日起二十一日內申請體育仲裁。 第九十七條 體育仲裁裁決書自作出之日起發作法條效力。 裁決作出后,當事人就同一糾紛再申請體育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告狀的,體育仲裁委員會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第九十八條 有下列情境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向體育仲裁委員會地點地的中級人民法院申請撤銷裁決: (一)實用法條、法紀確有過錯的; (二)裁決的事項不屬于體育仲裁受理范圍的; (三)仲裁庭的構造或者仲裁的步驟違背有關規定,足以陰礙公平裁決的; (四)裁決所依據的證據是仿造的; (五)對方當事人隱瞞了足以陰礙公平裁決的證據的; (六)仲解雇在仲裁該案時有索賄收賄、徇私舞弊、枉法裁決行徑的。 人民法院經構造合議庭審察核實裁決有前款規定情境之一的,或者認定裁決違反社會公眾益處的,應該判定撤銷。 人民法院受理撤銷裁決的申請后,以為可以由仲裁庭從頭仲裁的,告訴仲裁庭在一固定期限限內從頭仲裁,并判定取消撤銷步驟。仲裁庭謝絕從頭仲裁的,人民法院應該判定覆原撤銷步驟。 第九十九條 當事人應該實行體育仲裁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實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一百條 需求實時處置的體育比賽事件糾紛,實用體育仲裁獨特步驟。 獨特步驟由體育仲裁條例規定。 第十章 監視控制 第一百零一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和有關部分應該積極實行監視查驗職責,發明違背本法紀定行徑的,應該及時做出處置。對不屬于本部分主管事項的,應該及時書面告訴并移交關連部分查處。 第一百零二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對體育比賽事件依法進行監管,對比賽事件園地實施現場查驗,查閱、復制有關合同、單據、賬簿,查驗比賽事件結構計劃、安全應急預案等質料。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公安、市場監管、應急控制等部分依照各別職責對體育比賽事件進行監視控制。 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應該實行安全保障責任,提供相符要求的安全前提,訂定危害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等保障舉措,維護體育比賽事件的安全。 體育比賽事件因發作偏激氣象、天然災難、公眾衛生活動等突發活動,不具備辦賽前提的,體育比今日mlb賽事件結構者應該及時予以取消;未取消的,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應該責令此中止。 第一百零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市場監管、體育行政等部分依照各別職責對體育市場進行監視控制。 第一百零四條 國家創設體育項目控制制度,新設體育項目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認定。 體育項目目次每四年公布一次。 第一百零五條 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應該相符下列前提,并向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提出申請: (一)關連體育設施相符國家尺度; (二)具有到達規宿命量的贏得相應國家職業資歷證書或者職業技巧品級證書的社會體育開導人員和救濟人員; (三)具有相應的安全保障、應搶救援制度和舉措。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應該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實地核對,并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擇。予以批準的,應該發給允許證;不予批準的,應該書面告訴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訂定、調換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目次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零六條 舉行高危險性體育比賽事件,應該相符下列前提,并向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提出申請: (一)配備具有相應資歷或者資質的技術專業人員; (二)部署相符關連尺度和要求的園地、設備和設施; (三)訂定通訊、安全、交通、衛生康健、食物、應搶救援等關連保障舉措。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應該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進行實地核對,并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擇。 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訂定、調換高危險性體育比賽事件目次并予以公布。 第一百零七條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應該創設體育執法機制,為體育執法提供必須保障。體育執法場合應該向社會公布,承受社會監視。 第一百零八條 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每屆任期內至少向本級人民典型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匯報一次全民健身、青少年和學校體育任務。 第十一章 法條義務 第一百零九條 國家機關及其任務人員違背本法紀定,有下列行徑之一的,由其地點單元、主管部分或者上級機關責令修正;對負有義務的領導人員和直接義務人員依法賜與處罰: (一)對違法行徑不依法查處的; (二)侵占、轉用、扣留、克扣、私分體育資本的; (三)在結構體育比賽事件時,有違背體育德行和體育比賽條例,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徑的; (四)其他不依法實行職責的行徑。 第一百一十條 體育結構違背本法紀定的,由關連部分責令修正,賜與警告,對負有義務的領導人員和直接義務人員依法賜與處罰;可以期限休止事件,并可責令撤換直接擔當的主管人員;情節嚴重的,予以撤銷註冊。 第一百一十一條 學校違背本法有關規定的,由有關主管部分責令修正;對負有義務的領導人員和直接義務人員依法賜與處罰。 第一百一十二條 運帶動、指導者員、裁決人違背本法紀定,有違背體育德行和體育比賽條例,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徑的,由體育結構依照有關規定賜與處置;情節嚴重、社會陰礙惡劣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納入限制、制止加入競技體育事件名單;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應用體育比賽從事賭博事件的,由公安機關依法查處。 第一百一十三條 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有下列行徑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責令修正,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賜與一年以上三年以下制止結構體育比賽事件的處分: (一)未經允許舉行高危險性體育比賽事件的; (二)體育比賽事件因突發活動不具備辦賽前提時,未及時取消的; (三)安全前提不相符要求的; (四)有違背體育德行和體育比賽條例,弄虛作假、營私舞弊等行徑的; (五)未按要求采取危害防范及應急處理預案等保障舉措的。 第一百一十四條 違背本法紀定,侵占、損壞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予以禁止,責令修正,并可處實質虧本五倍以下的罰款。 第一百一十五條 違背本法紀定,未經批準暫時占用公眾體育園地設施的,由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責令期限修正;逾期未修正的,對公眾體育園地設施控制單元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 第一百一十六條 未經允許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標,由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會同有關部分責令期限關閉;逾期未關閉的,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 違法經營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標,由縣級以上場所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責令修正;逾期未修正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造成嚴重后果的,由主管部分責令關閉,吊銷允許證照,五年內不得再從事該項目經營事件。 第一百一十七條 運帶動違規採用激動劑的,由有關體育社會結構、運帶動控制單元、體育比賽事件結構者作出中止參賽資歷、中止賽事成果或者禁賽等處置。 第一百一十八條 結構、逼迫、誘騙、唆使、勾引運帶動在體育運動中採用激動劑的,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充公不法持有的激動劑;直接擔當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義務人員四年內不得從事體育控制任務和運帶動輔導任務;情節嚴重的,終身不得從事體育控制任務和運帶動輔導任務。 向運帶動提供或者變相提供激動劑的,由國務院體育行政部分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執政機構體育行政部分充公不法持有的激動劑,并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充公違法所得;并賜與制止一定年限直至終身從事體育控制任務和運帶動輔導任務的處分。 第一百一十九條 違背本法紀定,造成資產虧本或者其他妨害的,依法蒙受民事義務;構成違背治安控制行徑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賜與治安控制處分;構成犯法的,依法追查刑事義務。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一百二十條 任何國家、地域或者結構在國際體育運動中妨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安全、成長益處和尊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依據實質場合采取相應舉措。 第一百二十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差人軍隊開展體育事件的具體設法,由中心軍事委員會按照本法訂定。 第一百二十二條 本法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02-20